其他披露内容:拆除建筑物以出让方组织农户腾空后的移交状况为准,出让方对需拆除的建筑物不负责保管责任(在移交给受让人之前或之后可能存在门窗、钢筋等材料被拆、被偷盗等情况)。
须按《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实施意见》进行安全文明管理,拆除工程现场不允许粉碎制砂;请各竞买人自行现场查勘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。详情请咨询出让方负责人,待拆除建筑物中不包含雨棚、不锈钢栏杆、扶手、防盗窗、室内门窗装修等可拆卸物,施工现场设置围挡,围挡高度为2.5米。
公告的拆除建筑面积数据仅作参考,最后以实际拆除的建筑面积为准进行结算(实际拆除面积×每平方米处置成交价),受让人不得以质量问题、数量不足等原由提出降低价格或补足数量等要求。
标的物基本情况:受委托,向社会公开处置后宅街道吴宅村更新改造旧房拆除物,共计1个标的,本期拆除总建筑面积约(建筑物不分结构类型),拆除范围详见实地现场(具体拆除物以出让方组织农户腾空交付为准)。
*本文所有内容仅供参考,一切以官方发布实际实施为准,本文封面图来源网络仅为配图与本文无关。
拆除工期自腾空交付之次日起1个月内拆除。受让人负责建筑物拆除等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文件要求的工程。受让人须在工期内完成拆除范围内建筑物的拆除,拆除至原建筑物地面标高,拆除后的残渣不外运,堆放至该村指定场地。工程费用及相关税费由受让人承担。
可利用的拆除物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并予以外运,但必须在工期内清运完毕,拆除后的残渣不外运,堆放至该村指定场地。